各位同學大家好,

本校國際處為了鼓勵學生多參與國際交流事務,將於9月~10月份辦理國際事務交流徵文競賽,獎勵學生出國交流並分享交流經驗與心得。相關辦法與規定如下:

一、目的:本校向來鼓勵學生參與國際活動,透過自身體驗學習,並赴國外增加人生經歷,拓展國際視野,增進國際參與能力。為擴大學生分享國際參與經驗,今年首度辦理學生參與國際交流活動徵文比賽活動,歡迎在本校就讀期間曾赴國外交換及參與寒暑假姊妹校文化交流活動之參賽者,報名分享國際參與交流之喜怒哀樂,讓全校一同分享您獨一無二的國際交流體驗!


二、主辦單位:國際事務處。


三、參加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在本校就讀期間曾赴國外交換及參與寒暑假姊妹校文化交流活動的學生皆可投稿。


四、徵文主題:題目自訂,內容不限,只要撰寫國際交流之經驗,如交換學習或是其他相關國際交流經驗等心得分享。


五、徵件時間:2019 年9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2 日止。


六、參加方式:
(一)至報名網頁(https://forms.gle/YxqiqkkxaZdLRidDA) 線上投稿:上傳參賽文章 2000 字,照片 8-10 張(各照片需含有圖說)。


七、評選及獎勵:
(一)評選小組:由本處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二)評選標準:主題切合性(20%)、文章結構與技巧(30%)、文字情感表達力(40%)和資料齊全度(10%)
      獎勵第一名:1 名,新臺幣 3,000 元。
       第二名:2 名,新臺幣 2,000 元。
       第三名:3 名,新臺幣 1,000 元。
    佳作若干名,每人新臺幣 500 元。
 名單公布:預定於 2019 年 11 月 1 日前公布。
(三)以上入選名單將於國際處活動網頁公布。


八、 其他徵選注意事項
(一)參與徵選之作品,須為原創,如涉及著作權侵權行為之法律責任,由參與者自行負責;如侵權確定,本處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
(二)參與本次徵選所投稿之文章不得重複投稿其他徵選、競賽活動,且曾入選之作品不得再次投稿。
(三)錄取作品者需提供原始檔予本處,本處保留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及著作使用權,並得運用至各項公益宣傳、推廣、展覽、網站及出版時使用。且應就其投稿圖片、文字、肖像權,無償授權本處為業務推動之使用,並配合填寫著作利用同意書。
(四)本處保留隨時修改活動相關內容(包含金額)之權力。
(五)若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六)請參加活動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指定期限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七)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者需依指定時間內完成身分確認,逾期或身分不符者皆視為放棄得獎資格,本單位得另行遞補得獎者名單。
(八)得獎者需確實填寫金融帳戶資料、著作利用同意書,利於活動結束後匯款獎勵金。
(九)其他未盡事宜,於國際處網站公告。

  九、活動聯絡人/承辦人:王小姐  聯絡分機:3961